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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蓝田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7〕3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蓝田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西安市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11〕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蓝田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二)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促进部门、镇街之间的协作配合;

(六)成员单位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成立联合执法机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高建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费公海  县民政局局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郗仙茹  县国土局局长

杜新选 县住建局局长

王养军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小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志海  县环保局局长            

齐宝云  县监察局局长

郑  伟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李兴国  县交运局局长

王向军  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孙  林  白鹿原管委会主任

沈小宽  焦汤管委会主任

张向阳  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物旅游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张向阳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