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31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蓝田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文物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西安市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发〔2011〕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蓝田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二)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促进部门、镇街之间的协作配合;
(六)成员单位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成立联合执法机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高建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费公海 县民政局局长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郗仙茹 县国土局局长
杜新选 县住建局局长
王养军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王小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志海 县环保局局长
齐宝云 县监察局局长
郑 伟 县文物旅游局局长
李兴国 县交运局局长
王向军 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孙 林 白鹿原管委会主任
沈小宽 焦汤管委会主任
张向阳 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物旅游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张向阳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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