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3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蓝田县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用电管理,规范用电秩序,进一步优化全县供用电关系,促进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和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严厉打击窃电、违章用电为重点,彻底治理我县部分地区存在的窃电、违章用电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构建依法用电、同网同价、管理规范的用电秩序,营造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促进全县供用电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电力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县广播电视台及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蓝田县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治理整顿用电秩序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经理兼任。
三、治理整治重点
对所有欠费用户和违章用户进行清缴查处,查处违章用电行为;对用电不装表、用电不缴费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纠正违规用电协议和用电价格等遗留问题;对贪污挪用电费、内外勾结窃电、侵占国有资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对刁难、阻碍清缴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和突发事件依法进行处置和打击。
四、职责分工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负责对营业区内的重点窃电、违章用电户进行调查摸底。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开展查处和打击窃电、违章用电活动。
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对窃电数额较大且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全县供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开设依法规范用电节目专栏,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宣传用电秩序治理整治工作。
各镇街:负责在辖区重要地段、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横幅,向村组干部、群众广泛宣传电是国家商品的理念,教育和引导群众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合法用电。
五、工作步骤
此次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从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分准备、宣传动员、治理整顿三个阶段进行,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日)。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起草有关文件。
(二)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0日)。县电视台及各镇街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治理整顿工作氛围。
(三)整治推进阶段(4月10日-5月底)。县用电秩序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工作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与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用电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顿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整顿用电秩序行动上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宣传治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县广播电视台要把治理整治工作作为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搞好专题策划,开设专栏和“曝光台”,及时、全面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形成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县用电秩序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对用电秩序治理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通力合作、整体推进,形成用电秩序治理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抄 送: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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