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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蓝政办函〔2017〕6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校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苏丰县“6.15”特别重大事故以及近期各地发生的几起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学校(幼儿园)稳定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检查:2017年6月22日—27日;

第二阶段检查:2017年8月30日—9月2日。

二、各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相关部门及各学校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台账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3)  

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查出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大检查工作方法

本次大检查分为9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县校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各镇街、相关部门、各学校通过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查阅过程性文字档案、查看安全隐患点及安全管理重点部位等方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检查组车辆由牵头单位负责)

四、大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当前,校园安全形势严峻,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好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检查,督促整改。各检查组要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检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每检查一所学校(幼儿园),检查组要向被检学校(幼儿园)反馈检查结果,对常规管理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督促学校(幼儿园)经常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治要求、落实整治责任和整治时限,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检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开展检查,严防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后要落实回访,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跟踪督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对因整改、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县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734526)。

附件:1.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安排表

2.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用表(学校)

3.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用表(单位)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附件1

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安排表

督导

检查组

组长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联络员

检查镇街、学校、单位

第一组

胡长熊

教育局

物价局

城市管理局

李卫公

蓝关街办及中心学校和初中、蓝田初中;三里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职教中心、工业园高中;县交运局(包括校车公司)

第二组

 

安监局

交运局

司法局

 

灞源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公安局(包括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第三组

樊念龙

公安局

住建局

安监局

徐卫儒

汤峪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焦岱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焦岱中学;小寨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城市管理局

第四组

罗养刚

城市管理局

水务局

文体广电局

陈宝峰

湖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湖中学;蓝桥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安监局

第五组

李兴国

交运局

气象局

公安局

崔明坤 

玉山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玉山中学;普化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市场监管局

第六组

王小勇

市场监管局

科技局

市场监管局

陈娟妮 

安村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城关中学、特教学校;九间房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卫计局(包括疾控中心)

第七组

周德恩

卫计局

监察局

民政局

贺占国

辋川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田家炳中学;前卫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葛牌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县文体广电局

第八组

王养军

文体广电局

教育局

财政局

张芸芸

孟村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孟村中学;三官庙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城区幼儿园;县水务局

第九组

雷新刚

水务局

人社局

卫计局

任宏涛

华胥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北关小学、进校附小,厚镇及中心学校和初中;教育局

注:1.检查组成员还包括:镇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干警两人,教育局工作人员两人;

2.所检查的镇(单位)包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镇(街)政府。


附件2

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用表(学校)

检查校园:            校(园)长签字:          检查组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类别

项目

序号

     

检查结果

整改意见

“三项革命”落实情况

1

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及教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工作效能情况

 

 

2

学校(幼儿园)文化建设、美化建设情况,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3

各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4

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建立及隐患整改记录是否详实

 

 

5

每年新生入学,是否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登记,对已登记的特异体质学生是否进行安全保护

 

 

6

是否将学生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是否开展安全、法制、消防教育第一课,是否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7

是否严格落实门禁登记制度,登记册是否详实

 

 

8

是否对管制刀具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及收缴管理

 

 

9

早操、集会、上下课、晚自习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10

车辆出入校园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11

排查教职工及临聘人员中是否有心理异常或疑似精神病患者

 

 

12

操场运动器械是否安全牢固

 

 

13

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校园安全工作是否严格按照下发通知执行

 

 

14

安全事故易发部位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5

临聘人员有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6

信息员是否能及时报送安全稳定信息

 

 

人防技防物防类

17

上放学期间领导是否落实执勤制度情况

 

 

18

安保队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是否与辖区派出所及时沟通、联系

 

 

19

防割手套、钢叉等安保器械是否时刻处于备用状态、使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20

技防监控设施性能是否正常,是否呈开启状态,是否安排专人看守

 

 

食品
安全

21

食堂手续是否办理齐全,制度是否上墙,是否符合饮食卫生标准

 

 

22

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并坚持定期体检,食堂采购票据等是否规范

 

 

23

食堂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留样及卫生标准和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24

“营养改善计划”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5

食堂操作间、储藏间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严格管理

 

 

用电
消防
演练
及危
险化
学品

26

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27

供电变压器房是否隔离并设置警示标志、标语

 

 

28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29

灭火器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压力是否符合标准,位置设置是否合理

 

 

30

上学期是否开展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全体师生是否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全体教职工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器材

 

 

31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危险化学品储藏间、登记制度是否规范)

 

 

寄宿
制学
校安
全类

32

是否设立专职宿舍管理人员

 

 

33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例如建立隐患排查登记、请销假登记、就寝检查登记制度等),如就寝时学生不在宿舍内,是否第一时间通知监护人,是否查找落实其去向

 

 

34

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接电线、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毯、电炉子)等安全隐患

 

 

35

学校领导是否坚持夜间在校值班、带班,有无记录

 

 

36

男、女宿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区域管理

 

 

综合
治理类

37

校园周边有无流动摊贩,是否存在小煤气罐作业

 

 

38

校外是否有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座位数、车牌号),是否向交警部门及时反映、予以取缔

 

 

39

门面房有无安全隐患(用气、用电、取暖、防火、防盗等)

 

 

40

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如有,是否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建筑

安全类

41

各种施工项目是否与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42

校园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如:防护网、隔离板、安全通道等)落实情况

 

 

43

校门、围墙、厕所、车棚、库房等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4

现有校舍有无防雷装置

 

 

45

护栏、扶手高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牢固

 

 

特种

设备类

46

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定期检验,检验在有效期内

 

 

4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48

校车驾驶员是否有交警部门签注的校车驾驶员资质

 

 

49

校车内是否配备有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击碎安全出口玻璃专用手锤等应急救援设施

 

 

50

是否为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

 

 

51

是否张贴交警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

 

 

52

车上是否配备有随车照管人员

 

 

53

校车是否有超员、超速行为

 

 

54

是否用拼装车、报废车、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55

是否和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56

跟车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接送学生交接手续、清点学生人数

 

 

57

校车驾驶员是否有其他违规驾驶行为

 

 

58

是否建立校车安全台账,车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年审

 

 

59

是否建立校车GPS监控平台,监管是否到位

 

 

附件3

蓝田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大检查用表(单位)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组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履职情况

检查结果

整改意见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并纳入本单位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体系。

单位负责人是否经常深入学校及周边进行调研、指导,协调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预防措施。

是否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联动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对于出现的相关安全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整治措施。

是否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是否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建立工作检查、督办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单位办公室是否协调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组织、检查、督促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