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9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蓝田县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为进一步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精神,实现“追赶超越”奋斗目标,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推进我县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根据西安市版权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版权法〔201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认真落实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和西安市版权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信息融合,强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巩固扩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快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全面完成,逐步推进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正版化工作,不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
1.完善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县政府各部门要把软件正版化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化、长远性工作抓紧抓好,落实一名领导和干部负责,明确职责,强化环节管控。县文体广电局和县财政局要对软件采购、软件使用及资产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县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巩固正版化工作的成果,在正版化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上下功夫,防止出现反弹。县政府各部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并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县正版软件工作办公室(县文体广电局),切实在全县形成一个正版化工作的良好格局(县文体广电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各部门负责)。
2.推广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要以落实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印发的《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为抓手,规范正版软件使用管理,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任务、方法、步骤和操作流程以及正版软件识别、安装使用范本,进一步推进县政府各部门正版软件使用和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要建立健全正版软件管理台账,进一步细化软件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严格审核各部门通用办公软件资产配置计划,与采购管理相结合,定期核实采购数据。进一步研究细化软件资产处置条件,明确各类处置方式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程序(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3.加强软件采购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加强软硬件采购规范性文件,推进各镇(街办)、各部门落实新采购计算机时,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同时要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一并经同县级版权行政部门(县文体广电局)确认后,编入采购预算,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从源头上防止盗版软件流入政府机关,避免重复采购等浪费情况。要加强对软件采购检查验收环节的管理,准确核实所需采购软件的权利状况,对软件的供货商加强监督,对提供盗版软件的销售商坚决予以打击和查处,切实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确保正版软件使用的安全。要继续研究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衔接的具体措施,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合同对软件兼容性、授权方式、使用年限、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局分工负责)。
4.依法开展软件正版化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结合年度审计重点和计划,把县级机关软件正版化管理和资金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相关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软件正版化资金使用审计工作的指导(县审计局牵头)。
5.探索建立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部署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使用正版软件,建设的信息系统要兼容国产软件,在进行信息安全检查时,要明确软件正版化要求,用正版软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县经贸局、县政务信息中心分工负责)。
6.推动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工具。要积极运用正版软件管理工具,通过技术手段改进正版软件管理方式,提高正版软件管理效率(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
7.继续巩固扩大县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制定2017年县国资所监管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对2016年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进行督导,保证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把正版化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县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考核考评,对存在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发生侵权纠纷等不良现象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监管。要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带动作用。县国资所要按照要求制定计划,扎实推进监管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县财政局牵头)。
8.推进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按照《全国工商联、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我县推进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调研、摸清底数、着眼实际,借鉴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功经验,发挥明星民营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逐级推进工商联会员单位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县工商联牵头)。
9.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正版化工作。督促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正版软件使用及相关工作,增强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招商局牵头)。
10.继续推进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引导全县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做好正版软件使用及相关工作,增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金融办牵头)。
(三)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
11.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网信办、县招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参与督查优势,扩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覆盖面。指导和督查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12.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今年要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督查力度,充实督查组人员力量,对县属国有企业加强检查指导,重点加大对二三级企业的督导检查。要加强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整改工作的复查,防止督查工作一阵风、流于形式,对整改不力的要实行问责,督促企业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县财政局牵头)。
13.开展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督查。要组织开展一次银行业、保险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教育业、卫生医疗业以及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县金融办、县工商联、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广电局分别牵头)。
14.加大对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督查力度。开展对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专项抽查,督促计算机供货商落实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软件有关规定,规范软件的授权许可,避免盗版软件、授权不规范的软件流入市场(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15.推广应用软件检查工具。要注重使用软件检查工具,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软件正版化督查效率(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四)做好软件采购指导服务和信息报送
16.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软件采购服务。指导县镇机关和企业,本着经济、实用、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政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软件正版化实施方案,要加强集中采购指导服务工作,完善正版软件采购需求指导,加强软件服务采购管理。对在市版权局备案的软件公司,明确谁供货、谁安装、谁维护的服务原则,规范软件使用服务(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分别牵头)。
17.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信息库。完善县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软件正版化责任人数据库,规范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流程、报送内容和报送要求。建立涵盖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工作进展、软件采购和软件使用管理等信息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基础信息库(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经贸局分别牵头)。
18.持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创优示范单位评选工作。推进各部门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而提高机关部门、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性。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予以表彰(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19.积极推进本部门所属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同级及下一级各部门、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
(五)做好宣传培训和案件查处工作
20.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创造各种宣传机会,向社会及时普及软件正版化知识,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平台推送消息、发布信息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增知识、推经验、树典型、传成果,为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21.做好正版软件培训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发布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广软件正版化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各部门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培训,强化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机关及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认识(县文体广电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分别牵头)。
22.严厉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双打”和“剑网2017”专项行动,建立企业黑白名单,对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重点打击提供盗版软件的供应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县文体广电局、县公安局分别牵头)。
四、工作要求
23.强化组织领导。在坚持“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县政府各部门及企业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24.加强队伍建设。软件正版化工作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撑,要加强对各部门以及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要注重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人才优势,调动其积极性,作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人员补充(县文体广电局牵头)。
抄报:西安市文广新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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