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4日
蓝田县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好乡村建设基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财政厅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125个省定贫困村和开展“三变”改革的146个村进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培育集体成份经济经营主体为抓手,大力发展优势产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稳定增收,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壮大,为加强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活力。
二、目标任务
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探索以土地股份、农业生产经营合作、光伏发电等主要经营形式,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促进农村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长远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基本原则
(一)以镇为主,分级负责。坚持县委、县政府主导,镇(街)具体落实,村委会组织实施。县上成立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二)村为主导,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的主导作用及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培养村级班子和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坚守底线,改革创新。坚持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家庭经营基础地位不动摇,以“三变”为抓手,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效经营管理模式,形成成熟高效可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体制。
(四)市场引导,政府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立足市场选产业、选项目、选合作伙伴,坚持开放式发展,做实产品、做精质量、做出品牌、做大市场,实现持续发展和持久增收。
(五)集体所有,成果共享。坚持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实现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
四、发展类型
由县级平台公司县滋水农林公司、县路桥公司、县全域旅游开发公司与各村委会合资成立村集体经济公司。
村集体经济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由村党支部提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由村主任担任,监事会主席由村监委会主任担任。
各村在集体资产清查后,将有效资产作为投资注入村集体经济公司,与农村“三变”改革一并进行,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实现农民增收。村民作为出资人,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货币资金等投资入股,成为公司股东,贫困户按优先股入股。
五、投入机制
县级平台公司向各村集体经济公司出资50万元,作为公司的启动资金,县级公司不参于各村集体经济公司分红和日常管理,待村集体经济公司运行平稳后,县级公司逐步退出。由金融机构向县级平台公司提供融资,县财政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6年。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具体职责为:各镇街是村集体经济公司的管理主体部门,负责公司监督管理和规范运营。县财政局负责争取财政政策和扶持资金;负责县级平台公司融资贴息。县扶贫办负责制定扶贫政策,指导镇街、村集体经济公司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动机制,增加贫困户受益面。县农业局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公司业务指导及运营发展,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县金融办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为县级平台公司提供贷款政策支持,确保贷款顺利进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公司的设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要求规范村级集体公司运作。
六、发展途径
以市场为导向,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创新思路,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一)盘活集体资产。充分发挥村集体所有的企业场地、闲置房屋和校舍、机械设备及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设备、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资源,通过租赁、参股、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二)推进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农村土地登记、确权、发证的有利时机,鼓励村级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流转、出租和参股,增加集体收入。也可在改善农业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三)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农业项目,充分利用地方优势大力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兴办一批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带动群众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四)兴办经济实体。运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造和把握机遇,发展农业企业,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
(五)开展服务创收。鼓励公司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通过“互联网+产业园”“ 公司+贫困户”等合作模式,为群众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信息提供等服务;鼓励公司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境保护等服务和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六)发展乡村旅游。拥有旅游优势和潜力的镇街,要大力引导公司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发展餐饮、住宿、文体、休闲观光等服务项目,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对每个试点村注入一定数额专项资金,用于公司的发展壮大。对发展较好的公司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奖励。
(二)不断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平台作用,合理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补助资金等涉农资金,支持试点村创办股份制公司,发展农业产业项目,齐心协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股权化管理方式。为充分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股份公司的积极性,财政注入资金及其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转交村集体持有、管护,科学合理量化村集体股权和股份公司成员股权,明确权属,增强责任感。
(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群众、社会等各方面资金参与试点,支持试点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吸引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以参资入股、合作经营、村企共建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群众以闲散资金参资入股,参与村集体股份合作经营。
(五)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扩大农业保险服务品种,提高试点村抵御风险能力。加强金融与融资服务,支持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试点村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台账,全面清理村级集体“三资”,摸清村集体“家底”,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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