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124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工程
实施方案(农村部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林业局制定的《蓝田县“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工程实施方案(农村部分)》,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蓝田县“五路”两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农村部分)
(蓝田县林业局 2017年9月)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五路”两侧增绿美化三年行动方案(农村部分)中的各项增绿美化任务,推进“五路”两侧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县高速公路及主要旅游道路两侧绿化档次,为我县全域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生态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绿化规模
按照西安市“五路”两侧增绿美化三年行动方案(农村部分)规划的建设任务,从2017年-2019年,我县“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建设主要涉及沪陕、渭玉2条高速公路和民俗村、影视城、簸箕掌旅游路等8条通景公路,规划面积297.7公顷,长171公里。其中2017年建设任务181.3公顷,涉及6条道路;2018年建设任务54公顷,涉及2条道路;2019年建设任务62.4公顷,涉及2条道路。
各年度道路增绿美化任务在当年道路绿化设计评审后逐年下达。2017年已下达建设任务2489.6亩,包括沪陕高速、水安路、南横线、民俗村道路、汪锋故居旅游路、簸箕掌旅游路、焦汤旅游专线等7条路的绿化工程。按照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增绿范围为单侧路界外不低于30米,通景路道绿化建设标准为道路征地范围以外单侧各15米宽(3A级及以下景区)。
二、建设方案
(一)林地种类
林带绿化工程全部建设生态林,采用招投标方式,招标工作实施单位为县林业局,招标对象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以上资质的园林绿化公司,工程建设由中标的绿化公司实施完成。
(二)树种配置
高速路绿化以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相结合,主要绿化树种以大叶女贞、白皮松、竹子、栾树、青桐、杨树等;通景公路以草花灌木、常绿树种、落叶树种相结合,主要灌木树种为红叶石楠、黄杨、小龙柏、石榴、木槿等,乔木树种包括大叶女贞、白皮松、蜀桧、法桐、青桐、国槐等,适当搭配竹子。
(三)建设时间
相关道路绿化工程实施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
三、建设用地补偿办法
道路绿化林带建设用地在道路建设规划征地范围内的,不再进行补偿;建设用地为群众可耕地的,由县林业局牵头、镇街负责土地流转,县财政给予土地租金;对林带建设占用农耕地毁坏农作物的,视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青苗补偿;相关部门、镇街协调工作经费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拨付。
四、工作措施
(一)每个植树造林季来临前,项目区各镇街凹提前完成道路绿化用地协调工作,严禁抢栽抢种,保证施工单位按期进地施工。
(二)道路绿化涉及的各镇街、要安排专人,对道路绿化工程用地逐村逐户造册登记;吃透底子,摸清情况。在规划范围内强行栽植苗木的,不予以赔偿。
(三)项目区各镇街要广泛宣传“五路”增绿美化工程的重要意义,教育群众爱林护林,提高防火意识,不得在道路绿化林带内种植农作物,确保绿化建设成果。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市农林委。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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