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123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认真搞好2017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陕林计发〔2017〕18号)及市农林委、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资金计划的通知》(市农林发〔2017〕29号)精神,结合我县退耕还林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核实面积,明确兑现任务
本次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是对各镇街自查验收的合格面积进行兑现;对不合格的面积待补栽补植,经各镇街验收合格后,在下年度兑现时一并补兑。2017年度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年度及林种为:2002年已到期退耕地还生态林第八次;2003年已到期退耕地还生态林第七次、2004年已到期退耕地还生态林第六次;2005年已到期退耕地还生态林第五次;2006年已到期退耕地还生态林第四次;应兑现各年度各轮次合格面积51838.30亩,兑现总金额4668247.00元。其中:粮食补助费3631481.00元,生活补助费1036766.00元(各镇街各年度兑现面积、金额详见附表),按类型分为:
(一)历年缓兑面积经过补植后合格面积390.80亩,兑现金额37972.00元,其中:粮食补助费30156.00元,生活补助费7816.00元。
(二)完善政策兑现各次合格面积51447.50亩,兑现金额4630275.00元,其中:粮食补助费3601325.00元,生活补助费1028950.00元。
各镇街要结合各退耕还林村实际,按照国家和省检查验收办法进一步核实各年度退耕户的还林面积和林种,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足额兑现。对因建设开发违规占用、管护不到位、苗木保存率较低的地块和退耕户,本着征占多少,另找地块补栽多少,及苗木保存率低地块在补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兑现。对多次督促仍未补植的退耕户,各镇街或村组可组织专业队进行补植,费用在该户生活补助费中抵扣,但要向该户公布费用明细表。对历年已兑现的退耕户要相对保持稳定,严格把握政策,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如实填报兑现明细表,严格按照作业设计面积兑现,凡图外作业的,一律不予兑现。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发放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把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确保在年底前把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发放到退耕户手中。县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要对各镇街从事兑现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并认真核查各镇街填制的到户兑现明细表等资料。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各镇街参与兑现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县林业局核准上报的兑现明细表,健全兑现台账,加快审批、拨付进度。县监察、信访部门要及时查处退耕还林兑现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镇街负责核实兑现面积,填制兑现明细表和农户兑现证,公示兑现结果,录制、核对退耕户一折通兑现账号等信息,做好兑现基础工作,确保2017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工作全面完成,并继续做好退耕户的政策宣传工作,督促退耕农户不断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经营和管护,切实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三、坚持兑现标准,及时足额兑付
一要严格兑现标准。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完善政策兑现的补助标准为: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折现金为70元,生活补助费为20元。二要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补贴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的通知》(蓝财发〔2017〕128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执行,由代发银行按照各镇街退耕台账中各户的兑现金额,直接将补助款打到涉农补贴“一折通”存折上。农户持“一折通”存折到代发银行各营业网点领款。生活补助费按《陕西省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财政局按各镇街各年度退耕户应兑现合格面积明细表中的总金额直接拨付到各镇街财政所专户,再由各镇街按照《办法》要求与各退耕户签定管护抚育合同,并向无违反管护合同的各退耕户付款。退耕农户到镇(街)政府领款时必须持检查验收人员签字的《农户验收卡》、《钱粮兑现证》和户主身份证。三要确保退耕户的粮食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足额发放。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专账,确定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设置关卡,不得收取其他税费。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检查各镇街发放情况,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规定的,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四要严肃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纪律。各镇街要认真培训镇、村、组业务干部,在填制兑现明细表时,要按照农户退耕面积结合小班设计面积分解到户,相对保持稳定。严禁弄虚作假、利用各种手段克扣群众补助,严禁村、组统一领取或由他人代领,确保资金如数兑现给退耕农户。对群众反映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兑现原则
各镇街要对各年度兑现的退耕户、退耕面积、合格面积、兑现金额等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对于一户有几个小班的,要严格标准,只兑现合格小班,不合格小班面积暂缓兑现。在各小班面积落实到户后,按照“张榜公布,三榜定案”的要求,将兑现到村的分户合格面积、兑现数量等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布,公布现场要有相关记录。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进行兑现的村、组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张榜公布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直至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确保兑现的真实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五、强化工程管理,巩固建设成果
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工作检查、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好组织管理责任,在自查中对各年度小班内苗木保存率低于85%的退耕户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补植到位。要坚决禁止违规非法破坏、占用退耕林地,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兑现。要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封山禁牧命令,对退耕还林区要坚决实行封护,全面禁牧。要高度重视新补植幼树的管护工作,督促退耕农户切实加强抚育管护,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退耕后,家中长期无人,既不管护抚育又不补栽补植,多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各镇街要采取强制措施落实他人另行补造,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确保国家任务不减,面积不少,兑现不欠。
六、完善各类资料,健全兑现档案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档案资料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到档案规范翔实、有据可查。一要建立健全自查验收档案资料。严格按照省上制订的检查验收标准和操作办法,对照原作业设计图纸,对历年各村补植后的面积逐小班进行自查,填写好外业调查表,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二要建立政策兑现资料。各镇街要按照县退耕办统一印制的样本,认真填写退耕还林分户明细表和农户登记卡,并向每户退耕农户发放农户验收卡和资金兑现证。同时,要以村为单位填制《退耕还林兑现明细表》一式四份(村民委员会、镇政府(街办)、县退耕办、县财政局各存一份),上报兑现表时要有镇街的自查报告、申请兑现报告及兑现到户相应的电子信息表格。各具体兑现单位要分别建立兑现台账,使粮食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发放有据可查,并为今后各轮次的连续兑现奠定基础。三要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保存工作。对自查验收资料、政策兑现资料要逐级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并固定计算机存档,确保自查资料和兑现资料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准确性,促进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附件:1.蓝田县2017年度退耕还林各年度政策兑现汇总表
2.蓝田县历年退耕还林缓兑面积合格后政策兑现统计表
3.蓝田县2017年度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统计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市农林委。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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