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7〕128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西安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市政函〔201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县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发改委、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安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扶贫办、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残联、县广播电视台等25个单位组成。县卫计局为牵头单位。
县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卫计局、县综治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职责分工
县卫计局:牵头研究拟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依法监督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开展效果评估。研究探索并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的中医药辅助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病知识宣传,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把好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
县综治办:负责将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县发改委:将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县经贸局: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加强食盐市场供应的监管,保证碘盐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食盐加碘标准范围内,生产碘含量合格的碘盐。
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能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和抗病能力,继续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内容之中。
县科技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科研工作,将重大疾病科研项目列入科技研发计划。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贫困户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
县司法局: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开展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
县财政局: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将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
县人社局:做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按规定将重大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做好重大疾病病人的就业帮扶。
县公安局:制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依法做好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负责对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艾滋病、性病高危场所的监管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拟订有利于环境与健康发展的住房保障规划,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等外来务工人员监管,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的指导和监督。
县水务局:科学规划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为县城、农村提供水质保障,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基础性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畜间传染病监测,实施动物免疫接种等各项措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等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副产品质量监管,减少因农副产品变质而引起群体疾病的发生。
县林业局:要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对病区给予倾斜支持,改善地方病病区生态环境。实施退耕还林项目时,要向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倾斜。
县文体广电局: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
县安监局:负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加强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源头治理。
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扶贫办:把扶贫工作与重大疾病精准防控相结合,将生存条件差的大骨节病区和无低氟水源可饮用的饮水型氟中毒中、重病区的贫困户列为扶贫搬迁对象,优先组织实施;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中,按照当地的实际需要,将结核病、地方病防治作为工作重要内容予以实施。
县交运局:利用汽车客运站、城市公交及客车辆等行业载体,对旅客和司乘人员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配合卫计部门做好重大疾病监测工作,依法报告疫情。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加强药品的审批和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对食品加工销售、药品销售、托餐中心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县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同县卫计部门专题研究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优先解决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强与健康相关环境信息的共享。
县残联:组织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做好相关重大疾病患者的康复、救助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重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治重大疾病的自觉性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对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三)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再次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讨论,形成统一意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
附件: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蓝田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韩俊杰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王广民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成 员:肖小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王东锋 县发改委副主任
尤宏毅 县经贸局副局长
荣利民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三相 县科技局副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 申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立宏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三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熊新仓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革 县住建局副局长
庞柏锋 县水务局副局长
候文绳 县农业局党委委员
辛 力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西武 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小舟 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王 坚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杨西羊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菊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石永生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候日升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
王太昕 县扶贫办副主任
雷晓华 县残联副理事长
姚 熹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 日印发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