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8〕7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排查、大走访、
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我县城乡困难群众都能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县政府决定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大排查、大走访、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活动
此次排查工作旨在摸清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现状、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为解忧济困送温暖行动夯实基础。
(一)排查对象。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在册贫困户、建档立卡户、生活困难的城镇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生活特别困难的边缘户以及城镇低收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各类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
(二)排查内容。各镇街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村组、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进行集中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
(三)排查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摸底排查工作是扎实落实民政兜底保障关爱弱势群体的惠民之举,各镇街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街要迅速组织村(居)委工作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排查,重点对未享受到低保、五保救助的边缘户加大排查力度,确保排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摸清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底数,并根据排查结果逐户逐人建立工作台账,为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做好基础。
三是及时上报,确保数据精准。各镇街将每日排查情况于当日18:00前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整体排查工作于1月26日前全面完成,将统计结果(样表附后)纸质及电子版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二、扎实做好“大走访”活动
在“大走访”过程中,各镇街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注重倾听民声民意,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理顺情绪,及时协调解决好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不同人群不同诉求都有反馈、有回应、有落实。
(一)走访对象。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户、低保边缘群体、突发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群众、各类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及重点信访对象。
(二)走访内容。入户调查各类困难群体的家庭生活状况,宣讲政策,主动化解矛盾。对生活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众,及时制定帮扶措施,落实救助政策;对不符合政策,但有诉求、有反映的群众,要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加大政策讲解力度,切实做好稳定思想、矛盾化解工作。
(三)走访要求
一是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各镇街、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各司其职,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到户,明确走访任务,做好走访日志,注重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力量作用,对各镇各村的所有排查对象进行全面走访。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对于各类走访对象中的重点群体要进行认真研判,了解诉求、找准原因,积极沟通,多管齐下,解释并落实好各类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积极总结,及时上报。及时总结工作,于2月1日前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三、积极开展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
(一)全力做好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
1.对大排查、大走访的过程中,发现的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体,针对具体情况,分类施策,及时做好生活救助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协调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的保障工作,各镇街根据排查走访结果,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的群众及时进行救助送温暖,确保解忧济困送温暖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同时,在大排查、大走访的基础上,确定特困群体,做好春节集中慰问基础性工作。
2.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等部门要协调组织好节前集中慰问各项工作。
(二)活动要求
一是公平公正,确保实效。各镇街在确定慰问对象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排查走访结果,确定特困群体,确保慰问活动阳光公正,将真正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群众纳入到救助范围,杜绝优亲厚友现象。
二是双管齐下,统筹推进。切实将临时救助送温暖工作与春节慰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众和特困慰问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好临时救助和慰问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确保各类困难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政策兜底,全面保障。对大排查中确系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低保、五保政策的群众,要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做实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大排查、大走访、解忧济困送温暖”活动,是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更是县委、县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具体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附件:镇(街)城乡困难对象排查情况统计表(样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镇(街)城乡困难群众排查情况统计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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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困难家庭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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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困难类型指低保户、五保户、在册贫困户、低保边缘户、因病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城镇空巢老人、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困境儿童等其他困难群众。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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