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8〕3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保障等各项工作,保障我县假期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结合“五一”假期游客集中出行、重点旅游景区接待压力大等特点,根据“突出重点、切块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五一”假期旅游保障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县“五一”假期旅游保障等工作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等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任 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高建周 县政府副县长
魏随康 县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
成 员:何平郎 县政府办主任
赵瑞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齐宝云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郑 伟 县旅发委主任
费公海 县民政局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郗仙茹 县国土局局长
王养军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邓宏愿 县林业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张争勋 县统计局局长
齐 宏 县安监局局长
罗养刚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小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巩利 县物价局局长
李兴国 县交运局局长
吴志海 县环保局局长
雷晓英 县气象局局长
孙 林 白鹿原管委会主任
沈小宽 焦汤管委会主任
刘月珍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卫锋 县大督查办副主任
李锋涛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经理
孟群龙 县移动公司经理
蔺小军 县电信公司经理
刘 军 县联通公司经理
各镇(街)镇长(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4个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旅发委,具体负责全县“五一”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郑伟同志兼任。14个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分工原则,分别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治安秩序、交通维护、市场监管、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通信保障、用电用水供应、医疗救助、投诉处理、游客咨询、文明服务及其它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具体组成如下:
1.白鹿原影视城工作组
组 长:沈小宽
副 组 长:韩岳恒 惠小电 姜小刚 张高峰 贺生乾
工作人员:焦岱镇、前卫镇、小寨镇、县旅发委、焦汤管委会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县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交运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白鹿原影视城员工。县旅发委配备旅游咨询服务车1辆(白鹿原影视城南门)。
负责白鹿原影视城等地的旅游保障工作。
2.县城城区工作组
组 长:刘云勃 贾朝辉
副 组 长:张勇刚 穆黎岗 张向阳
工作人员:蓝关街办、三里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县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交运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县旅发委配备旅游咨询服务车1辆(白鹿原收费站出口)。
负责蔡文姬纪念馆、蓝关古道等旅游保障工作。
3.白鹿原民俗村工作组
组 长:孙 林
副 组 长:张 科 樊少甫 乔维章 乔 燕
工作人员:安村镇、县旅发委、白鹿原管委会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县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交运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白鹿原民俗村员工;县旅发委配备旅游咨询服务车1辆(白鹿原民俗村入口)。
负责白鹿原民俗村等旅游保障工作。
4.汤峪镇工作组
组 长:张 辉
副 组 长:辛 亮 李 磊
工作人员:焦汤管委会、汤峪镇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县卫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汤峪温泉碧水湾、天潭温泉、汤峪湖森林公园、沿汤峪河农家乐等旅游保障工作。
5.辋川镇工作组
组 长:靳 锋
副 组 长:胥兴伟 安 博
工作人员:辋川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辋川溶洞、大唐王维苑、王维银杏树观赏区等旅游保障工作。
6.蓝桥镇工作组
组 长:何 勇
副 组 长:郝卫东 周明清
工作人员:蓝桥镇、县林业局、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王顺山、玉山蓝河、野竹坪村等旅游保障工作。
7.玉山镇工作组
组 长:寻 伟
副 组 长:向 东
工作人员:玉山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山王村、父亲的宅、井宇、峒峪河景区等旅游保障工作。
8.普化镇工作组
组 长:李 玮
副 组 长:李 铮 贾 睿
工作人员:普化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水陆庵、悟真寺风景区(上、下悟真寺)、莲花山森林公园等旅游保障工作。
9.九间房镇工作组
组 长:张建昌
副 组 长:张 辉 野忠朝 惠东锋 张 立
工作人员:九间房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流峪飞峡、蓝田猿人遗址、汪锋故居、千亩荷塘、桐花沟、辖区环山路及101省道沿线观赏区等旅游保障工作。
10.洩湖镇工作组
组 长:柳海峰
副 组 长:张 毅 李志刚
工作人员:洩湖镇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簸箕掌景区等旅游保障工作。
11.葛牌镇工作组
组 长:王宏超
副 组 长:张尧天 耿宏刚
工作人员:葛牌镇、县旅发委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红二十五军军部旧址、文公岭、葛牌街道、沿沟口农家乐集中村等旅游保障工作。
12.灞源镇工作组
组 长:耿红波
副 组 长:刘金玲
工作人员:灞源镇干部,县公安局干警,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青坪村等旅游保障工作。
13.交通秩序、治安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
组 长:樊念龙
副 组 长:伍向科 侯日升 瞿 朗 王 坚 张向阳
负责旅游保障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工作。负责足额调配警力、工作人员,做好全县重点景区、车站、交通要道、通景公路的治安、交通疏导、交通运输等工作,加大治安、涉旅违法行为的打击与整治,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的秩序维护和隔离疏散等工作。成立白鹿原影视城交通保障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白鹿原影视城南门、北门外道路畅通。
14.舆情应对、文化活动工作组
组 长:赵瑞宁
副 组 长:成小舟 石永生 贺建军 王孝歧 许少英 姚 熹
负责景区文化活动的审核监管,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负责“五一”期间全县旅游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
县旅发委:负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假期旅游大检查,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工作,及时公布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流量,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值时,要果断采取疏导、分流措施;完善山岳型景区警告、警示、提示标识牌及救生救助设施设备,确保游客出行安全;督促各旅游景区落实“所长制”,做好环境卫生、旅游接待和宣传各项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加大对扰乱社会治安、涉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区域的秩序维护和隔离疏散工作,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制定假期安保、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负责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的管理,对假冒僧人骗捐、借教敛财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好残疾人救助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防汛工作,落实“河长制”,做好河道、水库等水域安全巡查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和王顺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保障等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做好文化娱乐节目审查和文化娱乐市场检查等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突发性的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先抢救收治、后收费的原则,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旅游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假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景区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县城市管理局:落实“路长制”,负责做好县城环境整治、美化亮化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督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欺客宰客等行为治理工作,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加大对快捷酒店及宾馆饭店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涉旅单位食品卫生和食品加工场所的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对全县所有游乐设施及景区缆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坚决停止运营;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各旅游、商业、餐饮、玉器经销等服务企业明码标价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涉旅餐厅价格欺诈行为和旅游景区周边停车场乱收费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做好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加强对“黑车”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从严查处拒载、乱收费问题等工作。
县国土、气象、环保等部门:分别负责发布旅行出游提示、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空气污染指数等信息,引导游客规避安全风险。
白鹿原管委会:负责督促白鹿原民俗文化村做好旅游保障工作。
焦汤管委会:负责做好白鹿原影视城等辖区内旅游景区的旅游保障工作。
国网蓝田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节日期间全县用电保障工作。
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做好节日期间通信保障工作。
各镇(街):结合辖区旅游接待工作特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旅游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旅游保障工作方案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旅游保障工作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抓好辖区内停车场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服务咨询、治安巡逻、交通秩序、突发事件处置及文明旅游劝导等工作。
县大督查办: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督查工作。
各旅游景区:制定旅游接待工作方案,做好景区内环境卫生、游览秩序、服务接待、防汛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管理、恶劣天气关闭制度,文博接待单位要做好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免费开放景区要严格按照《蓝田县景区免费开放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假期旅游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4月28日18:00前报送县旅发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积极组织开展节前、节中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大检查活动,坚决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投诉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应急值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全面掌握旅游动态,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因投诉问题引发的媒体曝光事件。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针对“五一”期间游客量大的特点,进一步拓宽游客投诉、咨询、信息发布等渠道,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报送各类旅游信息,确保所报信息数据详实、内容完整。遇有突发情况要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处置得当。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5月2日12:00前将假期旅游综合情况报县旅发委(联系电话:61860730 82721289 82736256 传真:82732721)。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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