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8﹞86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蓝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件,县政府决定对蓝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任 涛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樊 博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均锋 县政府副县长
孙崇博 县政府副县长
高建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平朗 县政府办主任
齐宝云 县监委副主任
王小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瑞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立宏 县编办主任
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侯日显 县经贸局局长
胡长熊 县教育局局长
龚 卫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旭 县人社局局长
樊念龙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黄 辉 县农业局局长
周德恩 县卫计局局长
钱晓轩 县粮食局局长
沈巩利 县物价局局长
吴志海 县环保局局长
郑 伟 县旅发委主任
张菊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评估,推进检验检测信息共享。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镇(街)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拟定县食品药品事故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协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和综合发布,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七)负责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机构设置:
蓝田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小勇同志兼任。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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