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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拉网式排查后续整治工作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8〕124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拉网式排查后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有关批示精神,按照省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整治有关要求,坚决彻底整治秦岭北麓环境问题,建立秦岭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彻底整治我区秦岭北麓违建项目问题,按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我县后续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 整治范围

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拉网式排查发现疑似违建问题。全县共拉网式排查核查点位53860处,共发现疑似违建669宗,经市拉网式排查工作组审核,重复点位15个,共有疑似违建654宗(目前已拆除整改67个),项目类262宗(商品住宅1宗、别墅类4宗、厂矿企业及学校类47宗、酒店民俗类含农家乐18宗、文化旅游类14宗、办公场所类含阵地建设36宗、基础设施类10宗、军事设施类1宗、设施农业类含养殖种植114宗、移民搬迁类11宗、其他类6宗),村民居民自建房类392宗。

二.整治工作原则

按照“历史问题妥善解决、新增问题坚决遏制、生态环境有效恢复”的总目标,根据省、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9条整治要求,依法依规,准确定性,实事求是,分类处置。

(一)坚持以违法事实和情节为主要依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整治。

(二)2003年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陕政发〔2003〕18号),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凡2003年底前建成并通过当年集中整治的违建项目,原则上不在此次整治范围内。

(三)2004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利用住宅用地、项目用地和集体用地变相违规建设等多种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存在“违规供地、未批先建、批建分离、非法占地、批小建大、违规建设”等严重问题,是此次彻底整治的重要内容。

(四)2014年5月至今,仍然违规违法建设的,是此次彻底整治的重中之重,必须依法从严处置。

三.整治要求

对未整治到位的587处疑似违建(其中项目类211个,宅基地类374个),逐一进行再核查、再认定,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对于拆除的项目全面进行复耕复绿,收回土地,并移交原土地所有人;对于没收或保留整改的项目加强监管,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任务分工:

(一)沿山镇街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秦岭北麓蓝田段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秦岭北麓蓝田段“拉网式排查”的工作方案》、《秦岭北麓蓝田段违建排查核查督查专项方案》具体要求,具体实施整治的工作机制,由镇街按照“六定”原则制定本镇街疑似违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二)由县林局制定整治复绿方案,由县国土局制定复耕方案,各相关镇街、部门按照工作职责,高标准做好复耕复绿相关工作;

(三)由县监察委、县委大督查、县秦岭办联合组成县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查组,对各镇街后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县整治办。

(四)由县秦岭办牵头,各相关镇街具体负责,对各镇街拆除复绿点位设立标识、标牌,落实管理责任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拆除和管理责任落实及恢复植绿复耕。

四.整治措施

654宗(目前已拆除整改69个),剩余585个,其中项目类211宗(商品住宅1宗、厂矿企业及学校类37宗、酒店民俗类含农家乐18宗、文化旅游类7宗、办公场所类含阵地建设36宗、基础设施类10宗、军事设施类1宗、设施农业类含养殖种植95宗、移民搬迁类11宗、其他类3宗),村民居民自建房类374宗。

(一)项目类。对211宗项目类违建由各相关镇街对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城乡规划法》以及《中共蓝田县委 蓝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秦岭北麓蓝田段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未整改到位问题逐一研判,拿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按照“六定”原则制定详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时限、整治责任人等,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二)宅基地类。对374宗宅基地加强监管,对超高、超占等违法问题分别县住局、县国土局拿出整改指导意见,各镇街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大辖区各村组的巡查、检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新的违规问题。

(三)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秦岭办、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拉网式排查后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秦岭北麓剩余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倒排任务,挂图作战,切实推动秦岭北麓违建后续整改工作。

附件:蓝田县秦岭北麓违建整治未整改到位疑似违建统计表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附件:

蓝田县秦岭北麓违建整治未整改到位疑似违建统计表

2018年11月26日

序号

名称

商品住宅

厂矿企业及学校

酒店民俗(含农家乐)

文 化
旅游类

办公场所类
(含阵地建设)

村民、居民自建房

基 础
设施类

矿 山
开采类

军 事
设施类

设施农业类(养殖种植)

移 民
搬迁类

宗教类

其他类

合计

(不含别墅)

(含别墅)


买卖

1

霸塬镇



0

0








0




0

2

厚镇





0

1

54





0



1

56

3

焦岱镇



2








1




0

3

4

九间房镇



0

1

1


0





0



0

2

5

蓝桥镇



15

2

2


192


6



26




243

6

普化镇




1

1

10


0




3




15

7

罔川镇



3


1

2

16





4

11



37

8

小寨镇



1

0



10





0




11

9

蓝关街道


0

1

2

0



0




1



1

5

10

汤峪镇

1

0

9

0


23

97

3

4



17




154

11

玉山镇



6

4








44



1

55

12

葛牌镇




0

2


2








0

4

合计

1

0

37

10

7

36

371

3

10


1

95

11


3

585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