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3日
蓝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和齐抓共管水平,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的重点行业领域,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各种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牵头抓总、协调组织、督促落实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16个行业整治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任 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樊 博 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格峰 副县长
张均锋 副县长
孙崇博 副县长
高建周 副县长
穆西峰 副县长
朱荣欢 副县长
黄崇亚 副县长
任 航 副县长
申卫博 副县长
魏随康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
刘军政 县政府党组成员、工业园党工委书记
何平郎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成 员: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及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人。
(二)综合协调组和16个行业整治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督办各行业部门完成相关分解任务,同时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樊 博
组长单位:县政府办
协同单位:县政府督办室、政务中心、编办等。
2. 国土资源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樊 博 组长单位:县国土局
3.税务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樊 博 组长单位:县税务局
4.秦岭生态保护整治组。
牵头领导:韩格峰 组长单位:县秦岭办
5.交通运输行业整治组。
牵头领导:韩格峰 组长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水务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韩格峰 组长单位:县水务局
7.农业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张均锋 组长单位:县农业局
8.教育行业整治组。
牵头领导:孙崇博 组长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卫生行业整治组。
牵头领导:孙崇博 组长单位:县卫计局
10.文化旅游行业整治组。
牵头领导:孙崇博 组长单位:县旅发委
11.市场监管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高建周 组长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城市建设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穆西峰 组长单位:县住建局
13.城市管理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穆西峰 组长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14.金融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朱荣欢 组长单位:县金融办
15.涉枪涉爆问题整治组。
牵头领导:魏随康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16.互联网领域整治组。
牵头领导:魏随康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17.娱乐和特种行业整治组。
牵头领导:魏随康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行业整治工作组,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组长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好其他协同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及群众关注的行业热点、重点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注: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行政职能整合的,具体职责由整合后的部门承担)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要围绕中央规定的“行霸市霸”“职业医闹”“讨债公司”、黑恶势力“保护伞”等10类打击重点,逐项进行排查核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坚持以“治乱”为重点,抓住关键人、抓住线索、抓住案件,摸清本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行业乱点乱象,系统内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包庇、纵容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线索快速移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和双向反馈机制,推动排查整治制度化、常态化,2月25日12:00前实现行业扫黑治乱线索摸排“零突破”。
(二)强化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总体方案部署和行业部门职能分工,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创新方式方法,明确整治目标,研究制定线索摸排、行业监管、乱象整治工作细则,有针对性的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工作。要加强队伍建设,抽调业务素质强、政治坚定的骨干力量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效落实。要加大对监管行业场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发现、查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和行业乱象的能力,各专项整治工作组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月24日18:00前报县政府办(县政府督办室)。
(三)重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线索摸排核查情况,聚焦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集中开展整治。要紧盯建筑工程、矿产资源、非法借贷、集贸市场、客运市场、娱乐场所、物业领域、网络领域等重点行业领域,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市霸、行霸、沙霸、阻拦工程、强揽工程、非法营运、非法传销、黄赌毒、盗抢骗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行业领域内的乱培训、乱收费、乱营运、乱停放、乱开采、大棚房等违法违规乱象进行重点整治。3月20日前,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16个组长部门要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四)突出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深入摸排线索为抓手,落实线索摸排、核查、通报、反馈、回复、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线索“有报必回”,上级交办转办线索“有交必查”,涉行业领域问题线索“有线必追”。以治理行业乱象为突破口对上级领导批示的重点问题“有批必治”,群众举报的社会乱点乱象“有报必治”,媒体关注的行业乱象问题“有问必治”,集中解决一批上级批示、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摸排、整治的过程入手,回溯分析行业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查找源头治理漏洞,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形成防范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
(五)严格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部门分管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落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将视情节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对被中省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提请县委启动问责程序,并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各相关成员单位也要通过考核、通报、检查督导等形式,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动行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率先垂范。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强化牵头抓总,在按照职责抓好相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亲自包抓案件,协调做好打击处理工作。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牵头的专项整治组,专题研究工作、专题研判案件、专题组织学习,引领带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县政府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学习,每两月召开一次会议研判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联动,形成机制。各工作组、县政府综合协调组与县扫黑办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使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上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对照主管部门方案修正本部门实施方案,确保市上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方向不偏。
(三)凝聚力量,做好保障。开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参与率,汇聚共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县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资金,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检法司等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保障扫黑除恶必要的人力、技术装备。
(四)动真碰硬,敢于担当。县政府各牵头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针对问题不回避、直面矛盾不退缩,勇于担当,亲自参战,切实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的难点问题、热点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提高政治站位、改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的检验考验,精心履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确保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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