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19〕30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面积81.1万亩(其中:小麦秸秆综合利用面积49.3万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面积31.8万亩),利用率达99.63%;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成效明显,对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未造成影响。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县各级进一步夯实责任、推进工作,根据《中共蓝田县委办公室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办字〔2018〕79号)规定,经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现将全县15个镇(街)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1.夏季考核优秀镇(街)(2个)
三里镇、焦岱镇。
2.秋季考核优秀镇(街)(3个)
孟村镇、安村镇、玉山镇。
希望各镇街、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学习对标先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既要抓好“三夏”“三秋”期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也要抓好辖区内日常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对辖区内村组和易出现着火的点位,要实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控防范,确保2019年实现零火点目标,为推进我县农业经济发展和城乡环境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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