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政办发〔2020〕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食品安全事权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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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政办发〔2020〕9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食品安全事权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