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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图解

蓝政办发〔2020〕6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县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号)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现“多规合一”,按照西安市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要求,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注重历史文脉和人居环境改善,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蓝田县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面向未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系统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强调绿色高质量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实现精明增长是我县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宜居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蓝田县的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弥补历史欠账和发展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使规划能用、好用、管用,重点突出蓝田特色。

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整合全县现有各类空间性规划,利用好已有规划基础和成果,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突出治理导向,制定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全域全类型清单管理、强度管控、农转用审批相结合的用途管制制度,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和下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三)总体目标

蓝田县逐步形成“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两级”是指县级——镇级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是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层级传导机制,实现规划核心内容的有效传导和相互衔接,加强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约束作用。同步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升国土空间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蓝田县规划体系,最终实现两级规划三种类别一张图和“231”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二、主要任务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现有空间类规划和空间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开展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期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范围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由蓝田县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县资源规划局组织编制。蓝关街办和三里镇国土空间规划与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其余各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或由几个镇组成单元联合编制。村庄规划由各镇政府组织编制。

(一)加快推进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陕西省、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战略、重要指标的落实,也是编制我县各镇街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定确定我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定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修复格局,统筹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提出城乡景观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传承、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对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商业、商务、娱乐等服务设施,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市政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位置和服务等级予以明确。落实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指标并指导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二)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同步有序推进

蓝田县共计19个镇街,由于县城区域位于蓝关街办和三里镇,因此两个镇街无需编制镇级总体规划。其余17个镇,按照地域以及产业划分为以下七个单元进行规划编制:1.华胥镇、洩湖镇(工业产业单元);2.前卫镇、安村镇、孟村镇(白鹿原产业园单元);3.普化镇、玉山镇、九间房镇(曲江旅游发展单元);4.焦岱镇、小寨镇(民宿、旅游产业单元);5.汤峪镇(城市副中心、航空产业单元);6.三官庙镇、厚镇(横岭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单元);7.辋川镇、蓝桥镇、灞源镇、葛牌镇(生态旅游、秦岭保护单元)。

单元规划是对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重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等约束性指标;根据各镇发展需求,提出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并与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重要廊道相关要求;根据镇域发展情况,提出村庄布局方案,落实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编制详细规划。

(三)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完成时由县资源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报蓝田县人民政府审批。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庄为单元,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蓝田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资源规划局将按照村庄分类(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组织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三类村庄中各选取两个具有产业发展代表村庄进行规划编制,示范指导其他村庄规划编制。

(四)协调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针对特定区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调,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和监督实施。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年6月,完成蓝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各镇(单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意见,形成上报文件,逐级报批。

(二)相关专项规划

2020年4月,汇交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成果。

(三)详细规划

2020年6月,编制完成重要地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重要街道的单元控规;

2020年10月,编制完成其余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单元控规。

(四)村庄规划

2020年10月,编制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县资源规划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秦保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建专班,遴选具有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形成合力,编好本次规划。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级、镇级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编制;县资源规划局统一组织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负责重要地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重要街道的控规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村庄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编制费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向县政府申请资金,保障规划编制。

(三)创新编制方法。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规划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规划编制各阶段的公众参与工作。加强宣传,利用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交流特点,建立差异化沟通交流平台,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开言路,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在各方面专家不同意见的共同指导和相互融合中,形成空间规划布局结构达到最优和最科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型数据源,深入认识城市发展规律,提高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落实工作经费。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提高站位,勤俭节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严格程序,规范规划编制任务招投标;立足实际,避免工作重复浪费。

附件:1.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任 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樊 博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 旭 县委办主任、县卫健局党委书记

    王小勇 县政府办主任、三官庙镇党委书记

    薛延广 县发改委主任

    龚 卫 县财政局局长

    郗仙茹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兴国 县住建局局长

    雷新刚 县水务局局长

    张平章 县交通局局长

    吴志海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邓宏愿 县秦保局局长

    齐 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 伟 县文旅体育局局长

    沈小宽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杜新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平郎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张 笃 县资源规划局纪委书记

    雷晓英 县气象局局长

    赵 鹏 县人防办主任

    王向军 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孙 林 焦汤管委会主任

    张冉军 白鹿原管委会主任

    闫晓妮 西北家具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韩晓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聂先锋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蔺小军 县电信局局长

    王 琨 国网蓝田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张 文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刘 军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各镇(街)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资源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郗仙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笃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召集人为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按照市县联动工作计划,落实协调配合工作;牵头负责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统筹县域内各开发区编制的分区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开发区的分区规划编制与所在行政区规划的衔接工作;负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行业内专项规划。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完善分管行业内的各专项规划,全程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资料收集,前期调研,意见征询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金保障工作。

附件2

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研究

(一)基础性评估

1.蓝田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2.西安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蓝田县)评估

(二)重点问题研究

1.蓝田县快速发展的城市化与有限的建设用地之间矛盾的研究

2.优越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与生态保护关系的研究

3.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力的研究

4.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研究

5.产业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1.一套标准: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的采集、交换和共享规范,为“一张图”数据库更新提供技术支撑。

2.一本规划: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及其他材料。

3.一张图:蓝田县国土空间“一张图”矢量数据库。

4.一个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与上级平台的纵向联通。

5.两个系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系统,实现项目储备、空间协调、辅助决策等前期服务。

三、专项规划

1.蓝田县旅游专项规划(县文旅体育局牵头)

由县文旅体育局牵头,会同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秦保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编制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规划,挖掘和利用蓝田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城市特色,丰富文化旅游,打造文化工程、构建文化空间,提升文化功能,强化城市文化竞争力,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出文化发展战略,打造蓝田品牌。

2.蓝田县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县交通局牵头)

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文旅体育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域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结合人口流动和需求,分析蓝田县域综合交通发展现状、特征和问题,研究城镇发展、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对综合交通设施的需求,分析评价蓝田县综合交通支撑保障能力;研究分析客运和货运特征的演变规律及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对国土空间产生的影响,识别与国土空间布局产生互动的关键要素。明确蓝田县交通枢纽定位的综合交通发展策略和目标,提出蓝田县2025年、2030年、2035年、2050年重点综合交通工程项目,促进交通、产业、城乡协同发展,引导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3.蓝田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县发改委牵头)

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资源规划局、县文旅体育局、县投资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秦保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梳理我县产业发展现状,找准产业发展瓶颈,研判全球化发展趋势,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明确我县产业布局,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4.蓝田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县生态环境局牵头)

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资源规划局、县秦保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蓝田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分析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趋势,判断国土空间格局开发利用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提出应对战略。

5.蓝田县秦岭北麓保护专项规划(县秦保局牵头)

由县秦保局牵头,县文旅体育局协作,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蓝田县秦岭北麓保护专项规划。梳理秦岭北麓保护现状,理清保护重点与保护难点,根据秦保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保护措施。结合旅游专项规划,理清秦岭北麓保护与文旅发展的影响,结合城市发展情况,提出相应措施意见。

6.工业布局专项规划(县经贸局牵头)

由县经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工业布局专项规划。分析蓝田县工业企业数量、结构、规模、就业等特征和问题,研判工业企业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和机遇挑战,提出蓝田县高质量发展的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目标、路径、模式,以及未来产业发展的主导类型。分析县域内产业园区的现状特征和问题,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明确蓝田县开发区规划布局调整建议、未来发展规模构想等。

7.农业空间发展利用专项规划(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蓝田县农业空间发展利用专项规划。分析蓝田县农业发展现状、格局特征和问题,研究农业空间利用转型特征,提出满足现代农业空间布局优化措施和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农业空间综合利用措施。综合乡村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人地变化等因素,提出符合区域特征的农村发展格局及配套空间措施。

8.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专项规划(县水务局牵头)

由县水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水资源开发与利用专项规划。分析蓝田县水资源状况,识别蓝田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气候变化下水资源变化趋势,以及对国土空间利用带来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评估蓝田县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蓝田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识别江河湖库水系格局存在问题,坚持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蓝田县未来取用水总量、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利用,明确管护要求和重大工程布局建议。

9.重大电网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国网蓝田供电分公司牵头)

由国网蓝田供电分公司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重大电网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分析历年县域用电需求量和供给量,以及变化趋势和特征,重点研判不同行业部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变化特征,客观评价电力系统的支撑保障能力和现实问题,提出未来城市重大电力设施布局建议,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调整建议等。

10.医疗卫生布局专项规划(县卫健局牵头)

由县卫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组织编制蓝田县医疗卫生布局专项规划。结合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梳理我县医疗卫生现状、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及从业人员结构等,分析我县医疗卫生布局存在的问题。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要求,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角度以及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提出我县医疗卫生实施布局的原则、布局方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等。

11.蓝田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县教育科技局牵头)

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组织编制蓝田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按照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摸清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小学规划规范,集合我县城镇化发展水平,对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12.蓝田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县文旅体育局牵头)

由县文旅体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蓝田县文物保护专项规划。根据级别梳理出我县的国保、省保、市保、县保文物单位,进一步发掘文物资源,根据新时期新要求,提出我县文物保护措施、要求。根据文保相关规定,明确文保范围,以国家大地2000坐标和85高程精准定位。

13.未涉及以上专项规划的相关部门,可结合自身行业发展需求,编制相关规划,纳入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四、国土空间规划中各职能部门的任务

1.相关部门(镇街)配合县资源规划局完成现状调研工作;

2.各职能部门(镇街)抽调科长以上级别的工作人员作为专人负责全程配合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3.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在蓝田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