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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蓝田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蓝田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以系统观念整合各方资源,动员引导全县各级力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通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努力实现“两个明显下降、三个不发生”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起的案(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县域内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得到有效治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属地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成立蓝田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苏护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 晶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韩格峰 县政府副县长

    单 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毛会霞 县政府副县长

    何 勇 县政府副县长

    郭丽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考核办、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教科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秦保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白鹿原管委会、焦汤管委会、县融媒体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由县级领导兼任的,由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各镇(街)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单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局局长刘小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寻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负责人闫卫军担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加强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驾驶人日常管理,杜绝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从事客、货营运。定期排查驾驶证违法计分超过12分、身体患病或有吸毒史、有死亡交通事故记录等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实时动态清零。对从事客、货长途运输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加强计分审验教育,学习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和参与道路运输。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镇街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内部、监管对象、镇街辖区车辆驾驶人日常规范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各镇街、各部门)

(二)加强重点车辆和企业安全监管。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强制“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大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坚决进行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严禁转籍过户,并注销牌证,强制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对校车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和超载车辆出站。(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路权路产、权属级别划分规定,全面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道路安全隐患,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山岭地区公路客运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治理的,按照行业标准,落实防护栏、防撞墩、减速带等生命防护工程设施。对农村集贸市场、“马路市场”等容易出现人群聚集且人车交织混行的区域,增设隔离设施,严防车辆失控冲撞人群。全面梳理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特征及分布特点等,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对事故多发点段优先治理,对已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点段,严格落实“三必上、五必上”防护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秦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白鹿原管委会、焦汤管委会、各镇街)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违法运输行为,从严查处货车超载超限超速、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非法改装、强行冲卡、闯红灯、逆行、沿途抛撒及渣土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车、面包车超员,农村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飙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严肃查处“黑出租、黑面包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三、四轮电瓶车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取缔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重拳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商铺出店经营、占道堆放杂物,“马路市场”占道揽客、场外交易等违规行为。凡涉及道路建设维护、挖占施工等影响公共交通的,责任单位必须提前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备,严禁未经审批随意挖占道路和违规围挡施工。(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各镇街)

(五)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应急管理。针对“三上三下”(上下工、上下学、上下地)、早晚高峰等车流人流量大时段路段,加大警力投入,严查拉运民工车辆、客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节假日期间,针对大客流、人员密集等情况,科学制定应急疏导和缓堵保畅方案,强化客运车辆投入调度和客运安全保障,确保假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加大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适时启动《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对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严重的重点路段,建立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机制,形成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管控、发布、处置、反馈、评估等管理工作闭环,有效防范化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和避免因恶劣天气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开展“午夜、凌晨、黎明”三大整治行动,提高路面交通违法查处率,确保重点路段不失控、不漏管,秩序好。(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气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秦保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抖音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交通安全知识、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扩大交通安全知识覆盖面。充分发挥“马路学堂”、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讲解、发放安全出行手册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以交通安全“七进”宣传为载体,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镇、村(社区)、校园、社区、企业等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安全出行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大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集中曝光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以及涉及“两危一客”“一盔一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做到“曝光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交通违法举报、隐患整改建言献策等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镇街、各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底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客观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监管,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路一长一专班三包抓”工作责任,县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包抓责任制,主动靠前、一线督导,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各镇街要结合职责,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专班推进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道路交通营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化统筹联动,严密协作配合。县交安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隐患排查、警示教育、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机制,保障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镇街、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对安全隐患要整治彻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大动态跟踪,严抓督导检查。县交安委办公室要加强专项督查和跟踪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对检查发现问题,综合运用现场纠正、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举措,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推动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科学考核评定,严肃奖优罚劣。县考核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和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履职评定、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执纪监督,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因责任不到位、作风不扎实、执法不严格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