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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号为610122102203GB00452、610122102203GB00453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编号为610122102203GB00452和610122102203GB004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位于蓝田县华胥镇拾旗寨、张河湾村。以上两宗地总面积为53476.34平方米,其中GB00452宗地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6970.02平方米,GB00453号宗地规划净用地面积为29622.08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为II类工业用地(用地代码100102)。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物限高36米。

自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条件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 

意见征集邮箱:2571789555@qq.com 

联系电话:029-82730206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