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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林业局关于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输变电工程(西安段)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山东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输变电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手续的申请》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发布、第42号令修改》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陕北至关中第三通道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临时使用蓝田县厚镇张岭村、变庄村、厚镇村三个村共计0.8105公顷林地。

2.涉及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3.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及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林地结束后,在占用期满一年内按照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恢复森林植被,并报请我局验收核查。如需继续使用,请在到期前三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

4.厚镇人民政府做好监督工作,使用林地期间,请严格准遵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施工期间注意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安全施工。

5.本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有效期2年。

蓝田县林业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