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7天)
该宗用地位于蓝田县华胥镇新街村,新港十二路以西,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净用地面积7169.67平方米(约合10.755亩),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代码1302)。容积率为0.14;建筑密度为28.4%;绿地率为21.30%。
自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划拨用地规划意见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2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0日
意见征集邮箱:2571789555@qq.com 联系电话:029-82730206 联系人:寇璐瑶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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