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蓝田县焦岱镇梁家扁村、侯家扁村。拟征收土地面积5.9054公顷。四至范围:东至侯家扁村六组、梁家扁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集体土地,南至梁家扁村五组、六组集体土地,西至梁家扁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集体土地,南至梁家扁村五组、六组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北至梁家扁村一组集体土地(具体用地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略图,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蓝田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蓝田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