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线104#阀室为新增蓝田蓝通用户供气项目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土批〔2026〕346号审批土地件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将蓝田县玉山镇峒峪村等有关村组1.001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园地0.97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用于西三线104#阀室为新增蓝田蓝通用户供气项目建设。
二、本次土地征收符合《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县政府已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
三、蓝田县人民政府将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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