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蓝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蓝田县三里镇樊家村五组集体土地,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蓝田县三里镇樊家村五组土地,合计面积137.50亩。具体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报告、图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土地用于政府储备。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9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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