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残疾人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陕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残联发〔2023〕5号〕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蓝田县辖区内,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举办,依法登记注册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医疗机构: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
2.康复服务机构:各类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康复机构、特殊教育机构等。
3.其他依法登记的康复服务机构:如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申报类别:一般包括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精神残疾人康复定点服务机构、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等三类。
二、基本条件
依据《残疾少年儿童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精神残疾人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见附件1.1-1.9)。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构申请审批表: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2)。
2.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人员配备、业务场地、设施设备、主要部门、服务项目、服务规模、服务质量、价格收费、服务保障能力等。
5.职工花名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包括所有职工的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主要康复仪器设备清单。
7.康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清单及收费依据。
8.机构住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所有权证(房屋为租赁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
9.消防安全相关证明材料: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10.各项制度目录:包括服务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11.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年检或评审合格的印证材料。
12.其他书面证明材料:申报资料承诺书(见附件3)。
格式要求:所提交的纸质资料一般要求A4纸打印、胶装,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流程
本次认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机构申请
有承接服务意愿,符合三类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要求的医疗、康复机构,自愿向县残联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第二步:第三方评审
县残联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的各机构进行资格初审。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团队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联席评审。评审结束后,向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供评审结果。
第三步:研究公示
县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第三方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步:报送信息
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要求向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报送辖区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统一纳入全市残疾人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目录。
第五步: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与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办法及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期限一般为一年。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请意向申报机构于2026年4月3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要求报送至县残联康复科。县残联拟于于2026年7月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
(二)联系电话:13759900860
六、其他事项
1.真实性责任: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监督与考核:定点机构须自觉接受县残联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定点资格。
3.服务规范:定点机构须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和相关技术规范提供康复服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信息公开:认定结果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三类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2.蓝田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申请表
3.承诺书
蓝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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