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蓝田县税收精诚共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蓝田县税收精诚共治实施方案
为推进深化税收共治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全面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蓝田县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专班的通知》(蓝政办发〔2021〕45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要求,树立和践行税费共治理念,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为基础,以实现精诚共治为目标,全面提升征管质效和服务效能,形成全社会税费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治税、数据驱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原则,以数据共享共用为主线,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引导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税收治理,进一步推进税收精诚共治,充分发挥税收在加强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税收占比、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作用。通过实施智慧税务建设,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化融合式变革,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助力县域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任务
(一)细化专班职责,形成共治格局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会商制度。由蓝田县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同时,定期向工作专班组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和难点,督促会议确定事项落实。各相关部门之间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2.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强化税警协作,健全税警协作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机制,实现税务、公安部门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3.持续深化税收宣传。在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基础上,每年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宣传,同时积极举办“税法进校园”活动;结合“税务管家”服务,持续面向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点对点”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发改委)
4.提高以税咨政质量。持续深化大数据运用,从税收角度对全县经济发展进行分析梳理,形成具有价值、可信度高的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相关依据。(责任部门:县税务局)
5.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智慧税务建设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头戏,县税务局要加强宣传报道,积极承接工作任务,保证各项措施快速高效落地落实。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持续加大对智慧税务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做好智慧税务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电子发票入账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二)深化信息共享,提高数据应用
6.加快部门间信息交流。积极推动税费数据共享共治,全力构建以数据共享为基础的税费共治格局。建立健全各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税费数据共享工作绩效考核,实现数据高效流动,实行联络员责任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可靠,高效推进社会协同管理与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7.常态化开展财税库银信息交流。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行蓝田县支行要紧密合作,每月进行三方信息比对;县税务局要及时为县财政局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缓缴、退税以及预测数据等。(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行蓝田县支行)
8.常态化开展税源信息交换。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要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登记、风险等级、违法违章、欠税情况、企业年检等信息交换工作;县发改委要及时向县税务局提供重点项目开工信息,县税务局要持续做好跨区域报验和税收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
9.加强房产交易过程部门协作。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要持续加强三方协作,确保房产交易信息完整准确;要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工作,防止少缴或漏缴税款。(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
10.常态化开展社保非税信息共享。严格落实“政府主导、税务征收、部门协同、镇村督查、强化考核”工作机制,县税务局要做好征收工作,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养老经办机构、医疗保险机构等单位要及时提供费源基础信息,各镇街要密切配合县税务局共同推进征收进度。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会商会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社保非税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11.优化地方税种征收信息共享。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向县税务局传递用水单位、个人、排污企业等涉税数据,县税务局要持续做好税费征收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
(三)优化部门协作,实现整体联动
12.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快市场主体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有序顺畅传递,实现涉税信息实时交换,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市场主体电子档案在各部门之间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13.落实“税银互动”机制。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推进“税银贷”业务,县税务局要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缴税信息,深化“税银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行蓝田县支行)
14.开展联合评价和惩戒。县税务局要大力推行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监管方式。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各部门要运用县税务局的公开信息,开展监管工作;各部门间的评价结果要互相承认、实现监管的整体化权威性。(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意见》落实工作,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统筹实施,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专班职责,强化政府部门协作,细化工作要求,共同推进全县税收征管改革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衔接,明确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应措施,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相关单位要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执法方式持续优化、征管效能持续提升。县政府办督办科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政策法规、改革措施的解读,鼓励探索创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协调相关单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
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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