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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备注
1厚镇人民政府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违反规定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处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1、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一年;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施行行政检查的,可不受频次上限,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临街的商业、饮食业、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违反规定在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1、结合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检查工作。
2厚镇人民政府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未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的处罚《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四条1、原则上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2次/一年;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施行行政检查的,可不受频次上限,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废品收购等行业的经营者未保持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洁,污水外流或者废弃物向外散落1、结合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