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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陪审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设置为“一办四委”,分别是: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环资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民主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紧扣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议案26个,作出决议决定3项,提出相关审议意见。

(一)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把推动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常委会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一线调研,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面对新常态,提出新思路,落实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要求县政府紧盯目标不动摇、狠抓发展不放松、力促改革不懈怠、真抓实干不松劲,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化,优化经济结构,组织代表对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要把农业现代化作为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来抓,不断完善农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推进农业现代化。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3年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报告,依法审查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督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2014年,县域经济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全面完成了各项市考指标。

(二)助推重点项目建设。县人大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突出加大监督和支持的力度。本着项目建设在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实行年初问安排,年中查进度,年末察结果,持续跟踪问效,促进项目落实。在组织代表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紧紧抓住项目建设不放松,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力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项目评估竞争机制,对签而不投、围而不建的老旧项目下狠手进行清理和规范,将有限的资金、土地资源真正用在重点项目上,推动项目落实取得突破进展。为提升县城品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议案,作出了批准贷款2.67亿元的决定,并提出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还贷情况等要求,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建设发展。

(三)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第三年连续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继续把扶贫作为最大的政治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实现了6.9万人脱贫,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听取审议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14年十项惠民工程进展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不断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加快惠民工程建设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逐项目、逐任务研究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在解决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常委会注重把持续跟踪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作为提升监督实效的有力抓手,力推县政府将解决居民出行难等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克服困难,预期落实。交通便民工程、农网改造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十项惠民实事进展顺利,并于去年12月底开始城区公交试运行,结束了我县没有城市公交的历史,方便了群众出行,提升了城市品位,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赞誉。常委会还把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途径,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3件次,重点督办26件,推动了一批群众合理诉求的妥善解决。

(四)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紧跟市、县重点工作部署,组织代表对我县贯彻执行省市《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及采砂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针对矿山开采后生态植被恢复治理严重滞后,砂石盗采现象屡禁不止,河道水源污染较为严重等问题,督促政府花大力气予以整改,县政府果断行动,组织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乱建滥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常委会还重点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治污减霾工作情况的报告,从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加大投入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在常委会推动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顺应人民期待,强推治污减霾,狠抓环境整治,使全县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09天,超出市考指标60多天。

(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人,免职2人,任命人民陪审员40名,为推动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求真务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增强实效这个关键,更加注重深度监督,更加注重刚性监督,更加注重问效监督。

(一)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把开展执法检查的着眼点放在推动解决问题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拓展执法检查的深度。连续三年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去年主要把侧重点放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落实方面,推动全面深化监管体制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落实监管责任,促进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筑牢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为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了“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形式认真检查,要求注重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县政府报送的《蓝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和《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实施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在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二)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为了增强视察实效,不断改进视察方式,修订完善了常委会视察、检查、调研办法。在视察前,相关委员会提前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代表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视察,在监督作为上,不求看得见,只求摸得着,注重看项目、查进度、询困难、听意见、促落实,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围绕经济发展,组织代表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等5项工作进行了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16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扶贫开发、十件惠民工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集贸市场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等8项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针对我县科技人才、食品安全执法队伍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分别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三)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切实推进工作评议从探索走向新常态,全面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和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评议的内容和程序,突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贯彻人大决议决定、代表建议办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情况的评议。全年组织对县政府两名副县长和县法院、检察院各一名副职领导,以及县经贸局、教育局、住建局、卫生局、审计局等5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述职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被评议干部的公仆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被评议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一府两院”和选举任命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工作,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一是积极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先后组织代表对预算外超收资金使用情况、2013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超收资金使用、2014年“三公”经费管理使用、2014年财政超收资金安排使用等专项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财政超收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的决定,要求科学合理分配财政资金,保证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落实整改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围绕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坚持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力争做到使群众的呼声政府不仅能听得见,而且能做得到。三是积极探索加强司法监督的新形式,在司法机关组织开展了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调研活动,组织代表旁听县法院庭审活动,对推动人大司法监督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创新思路,拓展平台,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作用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坚持创建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好做法,深入开展“两联三强四落实”活动(简称“234”活动),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

(一)在开展“234”活动中发挥代表作用。为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打造代表履职新平台,在全体县人大代表中创新开展了“234”活动,推动代表访民意、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打通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活动中,代表们积极进选区、访选民、听民声、解民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代表为人民代言,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作用。活动开展以来,全体代表共走访群众1.2万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58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670件,推动了民生改善、增进了百姓福祉。涌现出了三里镇、普化镇、汤峪镇等8个先进集体和宋军民、张更印、王喜仓等30名先进人大代表。为了激励先进,形成踊跃参与“234”活动的浓厚氛围,适时在县电视台开设“人大代表在基层,234活动暖人心”专栏,历时3个月,播出30期,推出了一批代表尽心履职、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好事的深度报道,展示了代表风采,增强了代表积极性,提升了代表影响力。县委苗志忠书记在“234”活动总结表彰大会上,代表县委对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234”活动的开展,为人大代表进行了一次实践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使命感,变被动履职为主动履职;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有效化解了群众的一些怨气,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群众对代表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形成了一套新机制,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实现了人大和代表工作的飞跃和提升。

(二)在强化代表培训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改进代表培训方式,在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市有关方面领导和专家,集中两天时间,对240名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22个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全面轮训。在开展“234”活动中,按阶段、分层次、多形式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讨论研判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对代表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还组织代表深入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种养殖等项目建设一线进行实地观摩学习,提高了代表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能力。多途径、多举措加强对代表法律素质的培训教育,增强了代表的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在狠抓建议督办中激发履职热情。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坚持交办前抓分类,办理中抓督办,答复后抓落实,通过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代表视察、召开协调会、通报办理情况、听取审议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不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一年来,代表提出的68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达到98.5%。

(四)在加强上下联动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县、镇人大协调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举行业务培训和召开工作联系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互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与各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234”活动,将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向镇人大代表延伸,有效激活和充实了镇人大工作,提高了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四、坚持领导带头,改进作风,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更加牢固。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活动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举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群众路线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专题讲座17次,切实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群众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坚持聚焦“四风”,多途径多层面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征求到的91条意见建议,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进行梳理,深入查找根源,并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19条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集中解决了“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提升履职水平,注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修订了《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等6项制度,制定了《监督督办办法》、《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9项制度,制定完善了人大常委会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12项制度,并分别汇编成册。通过建立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常委会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分别就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财经监督、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各工作委员会结合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共计形成调研报告16篇。在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中,做到集体乘车、减少陪同、在基层就地用工作餐,不往返回县镇接受宴请。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压缩会议,提高效率,厉行节约,行政经费支出明显下降。常委会领导结合开展“234”活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了一批民生实事,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县委强化领导,谋篇布局的科学决策;得益于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真抓实干,积极呼应的顺势而为;得益于全县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镇人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的艰辛履职,得益于全县人民真切的信任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显著,但仍有差距、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需要积极实施、不断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蓝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单位情况

(一)人员情况

蓝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014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7名,离退休人员26名。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14年蓝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总额为1669515元。

(三)经费管理方式

蓝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蓝田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4年部门决算的通知》。

2014年度收入237.28万元,支出237.28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28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8万元

 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web_files/lantian/lantian.gov.cn/attachment/2015/10/3020151105142627_6604.xls

2014收支决算表/web_files/lantian/lantian.gov.cn/attachment/2015/10/3020151105142656_6920.xls

2014年决算明细表/web_files/lantian/lantian.gov.cn/attachment/2015/10/3020151105141855_6496.xls

2014三公经费支出表/web_files/lantian/lantian.gov.cn/attachment/2015/10/3020151105141929_50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