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县财政局有关规定,现将我局(馆)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档案局(馆)主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拟定全县档案工作规划,依据《档案法》进行全县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依法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同时,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全县党政机关的重要资料,做好各门类档案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业务干部培训;负责全县档案学理论、档案业务工作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研究;负责全县档案专业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学会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按照国家、省、市档案工作要求,我县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及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利用水平,促进全县档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主要做好:一是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结合《档案法》颁布28周年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服务利用效果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法治档力度。二是认真摸底排队,接收条件成熟单位应进馆档案5家以上。三是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集中整理活动,安排全县各镇各部门对2014年的归档文件及资料集中进行整理。四是培育典型,适时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证活动,力争认证单位不少于3家。五是进一步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进程,拟投入15万元资金,抽调专人,联系数字化加工公司,对馆藏利用率较高的婚姻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利用。六是拟争取市、县投入的相应资金,对遗留的民国档案、户籍档案、“文革”档案,进行加工整理归档。七是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窗口形象,进一步做好查档接待等服务工作。八是进一步强化档案资料保管与维护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认真做好“十防”,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确保馆库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9月,县档案局成立于1981年4月,现馆局合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县委、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归县委管理。编制15人,实有干部职工17人。固定资产2755143元。馆(局)内设有档案库、查档接待室、资料陈列厅、档案修裱室、现行文件阅览中心、监控信息室,并配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计算机查询系统,可为档案利用者提供咨询、查阅、复制等服务,制作有反映葛牌苏维埃政府历史的红二十五军活动展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了陕西省档案目标管理AAA级认证,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四)预算编制依据:
按照2015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及相关文件编制:
(一)、按照国家、省、市档案部门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和2015年预算会议精神要求及蓝财发〔2009〕74号及蓝财发〔2007〕74号文件精神。
(二)、依据国家档案局的“档办〔2008〕30号”文件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05年6月28日)对档案安全和保管维护等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三)、按照西安市档案局(馆)(市档发〔2011〕3号)对档案数字化、破损档案俢裱、档案资源建设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等业务工作的要求。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