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2015年预算 / 正文

财政局2015年预算公开

根据《蓝田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县财政局2015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蓝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9﹞55号),设置蓝田县财政局,为蓝田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财税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县财政局设10个职能科室。4个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四)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按权限审批或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地方税收减免工作。

(六)负责核拨县级工交、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县级机关党派团体行政经费、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财务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八)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的权属界定和登记并负责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国有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资产收益监交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起草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推动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开发有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财政研究和教育规划、人员培训、信息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5年度县财政局工作要点

2015年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贯彻执行新预算法,以改革统揽全局,以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加强政府财力统筹,坚持民生优先、重点项目优先,竭力改进工作作风,为建设“人文山水蓝田、西安东部新城”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44144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29279万元;非税收入14865万元;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总体安排为156215万元。

一 创新学习载体,提升履职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用中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警示教育网络专题培训”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坚持每周五的干部例会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努力建设忠诚党的财政事业、竭诚服务群众的干部队伍。

3.开展专项调研。围绕蓝田县重点项目建设、上级财政部门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通过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 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完成任务。

4.全力组织收入。坚持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税源监控机制,抓好各项增收政策,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及时解决收入征管中出现的问题,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加强非税收入与基金收入管理,做实财政收入,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5.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沟通对接,了解资金的投向、规模等信息,策划、包装好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扶持。

三 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改善民生。

6.坚持勤俭办事。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四风”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探索推进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切实厉行节约,狠刹铺张浪费。

7.加大教育文化投入。按照“四个提标”要求,积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启动“双高双普”工作,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加快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农家书屋等重点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8.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标准,扩大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培训、创业和就业工作。

四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

9.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部门综合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本级预算,加强财政规范管理,实现公开透明。

10.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方案,实现财政管理工作绩效目标明确、考核指标明确、结果运用明确、问责主体明确,提高财政支出的实效性、安全性,以点带面,带动财政管理工作整体推进,确保把资金投入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上。

11.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规范专项资金与账户管理,实行国库统管,科学编制预算,细化资金计划,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对民生个人补贴资金要继续完善和推行“一卡通”发放,确保及时兑现;对项目类资金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发展基金支持产业发展,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创新。

12.推进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三统一”(即:“统一产权、统一配置、统一运营”)、“三结合”工作,(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相结合),探索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的新模式。

13.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财政专网平台资源,简化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并将公务卡制度延伸至基层预算单位,围绕公务卡消费、报销、还款等关键环节,强化培训指导,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公务卡刷卡率,减少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

五 坚持统筹城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4.壮大工业发展。以县工业园和西北家具工业园为依托,大力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启建浙江农发食品产业园和印包产业基地等项目,续建好桃花村食品、绝味食品西北加工基地等项目,完成投资6亿元,实现产值24亿元壮大工业发展。

15.强力推进现代农业。按照“稳粮、优果、增畜、扩菜”的思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围绕西安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基地目标,按照用好政策、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园区推动、创立品牌、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快发展都市型特色农业。

16.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秦岭北麓和原岭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集中财力加快推进灞河上游(蓝田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打造西安绿色屏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县城城市化、城镇城区化、农村社区化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六 加强监督检查,建设法制化财政。

17.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事项,优化监督结构,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从而形成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科学监督体系。重点要检查各镇对专项资金县级配套的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

18.加强基层财务管理。继续深化“镇财镇用县监管”和“村财村用镇代管”工作,规范各镇财务管理行为,抓好村级财务管理,确保镇、村两级政权正常运转。

19.加强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严格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无正当原因的结转资金要坚决收回,特别是结转两年以上的中、省、市专项资金要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对政府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充分发挥效益。

20.切实清理“小金库”。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强化收支管理,下大力气清理违规收费、罚款、摊派等形式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七 明确扶贫任务,全力助推群众脱贫。

21.扎实开展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扶贫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将帮扶贫困户脱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到每名机关干部,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精准扶贫理念,落实强农富农政策,深入村、组、贫困户调研,及时解决贫困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发挥小额贷款作用,壮大脱贫主导产业,积极培训职业农民,鼓励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确保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八 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作风建设。

2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深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党章各项规定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23.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办法”落实,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强化素质提升,以“行政提速、服务提质、资金提效”为目标,通过“强三治、促三政、提三性”(强化治懒、治庸、治散,促进勤政、优政、廉政,提升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远见性),切实解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努力建设忠诚党的财政事业、竭诚服务群众的干部队伍。

四、单位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县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蓝田县财政局《关于编制蓝田县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蓝财发﹝2014﹞130号)文件要求。公用经费依据《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蓝财发﹝2009﹞74号)文件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真实的编制了2015年部门预算。

附件1: 蓝田县财政局2015年支出预算表

蓝田县财政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