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广播影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广播影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注民生民情,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蓝田县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终审和播出。
2、贯彻执行国家广播影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广播影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统一管理摄录、制作、演播、发射等重要技术装备;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3、履行县级广播影视管理职能,管理各频道、频率等工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广播电视发展规划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使用并管理县级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负责广电媒体广告经营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台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自办节目管理,规范节目设置,突现节目特色化,在市以上新闻单位播出新闻稿件达到65篇以上。
2、开办精品专题栏目,切实为效能提升年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播出有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闻稿件288篇。
3、完成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下达的户户通建设任务;
4、在全市优秀节目评选中力争获三等奖以上稿件5篇。
5、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科室设置,全面提升节目质量,全年实现安全播出4380小时。
(三)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资产26619644元,共有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19人
(四)预算编制依据
本部门预算收支金额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等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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