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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蓝政办发〔2018〕15号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系统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将于2018年统一使用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能耗统计软件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能耗统计软件系统应用管理工作

(一)实行专职统计管理人员备案制度。为保证能耗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延续性,各公共机构要设专人负责节能管理和能耗统计工作,实行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管理人员备案制度。

(二)抓好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工作。全县各公共机构要进一步对所辖(属)公共机构数量、名称、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机构类型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完善各级公共机构名录库,为软件系统建立完整、详实、准确的基本信息。

(三)做好培训计划,逐级开展培训。各镇(街)、机关单位,有关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拟定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我办将安排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的软件培训工作。全县各公共机构请于2018年2月8日前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人和能耗统计员名单、公共机构名录库汇总表、培训计划表纸质版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二楼机关事务科。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公共机构高度重视,切实把能耗统计软件系统应用管理纳入重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按时报送。

(二)加强协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与本级编制、财政和统计部门协调沟通,明确公共机构范围,将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单位全部纳入能耗统计软件系统;

(三)加强督导。能耗统计软件系统培训和应用管理将是2018年度我县公共机构节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发挥部门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工作进度,主动与上级节能主管部门、软件技术服务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汇总并解决软件应用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软件功能和操作使用,确保软件应用取得实效。

联系人:曹红博   联系电话:029—82726001  

附件:1.公共机构节能负责人和能耗统计员名单

2.公共机构名录库汇总表

3.区(县)、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系统培训计划表

附表下载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