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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林业局关于转发西安市林业局《关于107省道将军岭隧道东口滑坡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的通知

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我局《关于107省道将军岭隧道(下行)东口滑坡治理工程运输道路(临时)使用林地的请示》已经西安市林业局批准(市林发〔2022〕39号),现将使用林地批复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按批复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并注意以下几点:

1、同意你单位负责建设的107省道将军岭隧道口滑坡治理工程临时使用蓝关街办陶峪河村集体林地0.1780公顷,蓝田县林业局、蓝关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进行监督。

2、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采伐林木。

3、你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使用林地结束后你单位要尽快按照植被恢复方案恢复森林植被。

附件:西安市林业局关于107省道将军岭隧道东口滑坡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docx


蓝田县林业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