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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统计、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29-82721578
(二)审理稽核科。负责审计稽核工作,实施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审计档案合理、合法、完整性进行复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承办审计业务会议、审计项目撤点验收会议;负责起草审计结果公告,起草地方性审计规章草案;牵头组织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跟踪审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计质量考核办法、业务管理、执法责任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审计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负责优秀审计项目的筛选和报送工作;负责审计人员职称考试有关事宜;组织审计业务、财经法规培训工作;组织对社会审计查证质量的审计监督;组织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
联系电话:029-82728701
(三)整改检查科。负责审计整改工作,负责审计整改事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验收并提交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负责衔接审计线索移送、审计结果会商、审计结果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县人大审计整改报告。
负责我县重大项目实施稽察;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审计宣传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29-82728705、82736755
(四)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街办、镇政府预算的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牵头起草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负责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开展县级税收征管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29-82728706、82728703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及其下属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计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或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各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及其他住房保障资金;负责审计低保、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负责审计各项彩票资金和公益金、捐赠捐助资金;负责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29-82736702、82838688
(六)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科。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组织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联系电话:029-82720020、82720031
(七)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拟订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负责街办、镇、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与县委组织部衔接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委托事项;办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审计事项;负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企业主管等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协调工作;指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9-82728702、82736703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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