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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信息、档案、保密、信访维稳、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和预决算编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基建、维修改造、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初审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管理有关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局属单位后勤保障、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2721294
(二)信息宣传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拟订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信息发布;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联系电话:82726591
(三)卫生应急与公共卫生科。拟订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开展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实施突发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拟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实施细则、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及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等疾病监测,做好预警预测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县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2720985
(四)医政医管科。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临床护理、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负责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医疗纠纷处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县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大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县医学重点学科、优势专科等科研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
联系电话:82721396
(五)基层卫生科。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村级卫生健康重大方针政策;全面加强村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负责全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培训、考核工作;牵头做好健康扶贫工作;负责卫生工作者协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2720068
(六)法制与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贯彻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负责普法宣传,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
联系电话:82725346
(七)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拟订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指导协调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以及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制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联系电话:82721008
(八)中医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工作;监督实施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中医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继承、发展中医学术,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发挥中医药特色,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中医药交流合作。
联系电话:82830684
(九)健康促进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牵头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和复查迎检、健康村庄建设、农村户改厕、社会卫生整体评价工作;拟订健康蓝田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蓝田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县履约牵头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2432448
(十)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2733234
(十ー)妇幼健康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妇幼健康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2726583
(十二)职业健康科。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82732448
(十三)人口监测与家度发展科。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承办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2726591
(十四)体制改革科。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
联系电话:8273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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