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请示事项的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镇(街)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督促检查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并报告县政府各项决定、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工作。
(六)负责组织承办县人大常委会、政协蓝田县委员会提出的县政府应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应急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
(八)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提升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保密和机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编纂地方志书、综合年鉴;组织、指导和审查验收镇街志、村志(史)、行业志;保护利用地方志资源。
(十二)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