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镇党委全面工作。
负责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主持镇人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会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大办、农业办、工会,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副书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网格化管理、团委、关工委、金融(打击非法集资)、环境卫生等方面工作,分管党建办、综网中心、环卫站,联系秦农银行、邮政银行,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镇纪委,代管治污减霾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层组织建设、政协、政法、司法、信访维稳、统计、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电力、电信等方面工作,分管司法所、党政办、党建办、卫健办,联系派出所、法庭、卫生院、税务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征兵武装、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气象、地震等方面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保所、应急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宣传、网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医疗保障、水务(含防汛)、食品药品监管、供销、经贸、物流、电子商务、妇联、传销等方面工作,分管文化站、医保站,联系市场监管所、中心校、供销社,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财政业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12345热线处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务大厅,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城管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城管执法中队、城建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民政(包含残联)、交通运输、秦岭生态保护(含森林防火)、自然资源和规划(含地质灾害)等方面工作,分管民政站、林业站、联系交警大队鹿塬中队、土地所,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