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3、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
4、制定和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
6、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8、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9、加强应急工作机制建设,保障公共安全,负责抗灾抢险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10、强化道德法治建设,提高公民整体素质;
11、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
1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1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1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公网安备61012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