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蓝田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将蓝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4年度部门财政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蓝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属行政机关,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监督稽查科4个科室,下属蓝田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共有编制26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15人。2014年末共有在职人员26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3人,退休人员7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制定本县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标准化法》,主管本县标准化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并监督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统一协调与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计量法》,主管本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计量单位,调节计量纠纷,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4、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主管本县产(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我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监管工作;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辖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6、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7、负责本辖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工作。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说明
质监局2014年决算公开依据蓝财发〔2013〕135号《蓝田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蓝财发〔2014〕131号<<关于全面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蓝财发〔2014〕93号《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的通知》,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执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年初结转为61,311.22元;本年收入为2,465,094.3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9,477.14元,其他收入55,617.18元;本年支出2,441,773.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494.32元,项目支出1,164,279.34元;年末结转84,631.88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年初结转为49,463.74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9,477.14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276,877.14元,项目支出收入1,132,600.00元;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25,178.17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877.14元(人员经费支出1,194,597.14元,日常公用经费82,280.00元),项目支出1,148,301.03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5,701.03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174,700.00元,公务接待22,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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