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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下设内设机构:
(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 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 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统战、机关人事、 计划生育、机关工会、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 构编制、财务、人事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 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机 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小城镇发展 改革试点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 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 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经济安全和总 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对全县经济发展计划工作进行业务 指导;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 能力建设;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起草军民融合改革试验 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民融合改革项目的组织开展、 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军民融合政策研究及落实工作;协调驻 地军工部门和军工单位创新改革工作。
(三)重点项目管理科。 制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 组织实施;编制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进展 情况;安排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监测分析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 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产业规划科。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 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 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措施;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西部大开发工作,拟定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统筹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项 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 化示范工程;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 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 新产业的形成;负责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统筹交通运输 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参与铁路、 公路、民航、轨道交通、邮政等建设发展,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国家产业 目录,筛选、确认和转报符合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 策;牵头制订开发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综合协调开发区发 展工作。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 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 计划和政策,提出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 衡与节约规划;负责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日常业务;负责农业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蓝田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工作的日常事务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 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镇街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 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计划;研究拟订 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负责城区人口迁入的协调监督 工作;研究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政策措施; 协调文化、教育、卫健、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 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提出 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 和政策建议;编制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的经济开 发计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重大 自然资源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市级特色 小镇建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研究确定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 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特色小镇策划、申报、培育建设工作。 根据我县的统一部署,对有关金融、农业、社会保障等重大经济 问题和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为经济决策提供 建议和咨询;调查研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 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 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负责PPP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和协调 招投标工作;负责落实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民间投资健 康发展;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和工程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负责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流程 和操作规范;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工作;负责拟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 章制度、政策及措施;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 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企业投资10亿元及以下项目备案工作; 负责外商投资2亿美元以下的项目备案工作。
(六)经济体制改革科。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宣传改革 政策,掌握改革动态,完成有关方案的审批和协调工作;协调解 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拟订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 施;负责全县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能源科技进步和 能源装备相关工作;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 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 用,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工作,统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进 治污减霾工作;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 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义务,依法查处 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管理, 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设项目节能审 查工作;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建 议;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物流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协调物 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物价科。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除药品和医疗服务 价格外),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 和标准,并实施管理;按照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负责全县行政 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管理;调查市场调节 价商品的产销成本、利润和市场供求情况,依法落实国家临时价 格干预措施;负责国家制定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政策的落 实;组织召开重要商品价格、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等收 费标准,并实施管理。
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监测市场价格 动态,分析价格变化趋势,负责价格预测、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价格信息、重要商品市场行情的发布工作;按照《陕西省价 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承担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方面的具体工作。 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 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开展价格 认定、农产品成本调查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按照《价格认定规 定》,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具体工作。
(八)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规划和计 划的建议,拟订县级粮食储备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轮换、动用计划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供求总量平衡、粮食流 通中长期规划;负责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工作;开展粮食和物资储 备对外交流合作;负责市、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工作,按照市 上分配的市级储备指标和县级储备规模,提出储备布局建议,拟 定收购、保管、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市、县级储备 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仓储设 施建设,制定储备方案;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协调全县 粮食购销、产销合作和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承担全县粮食监测 预警和粮食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归口管理粮 食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 县粮食安全工作,受理粮食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 工作,对辖区内粮食流通中的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等。
(九)国防动员科。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 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军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落实工作;组织拟定国防动员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涉 军以外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 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交通战 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统筹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层面 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 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 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协同军事机 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对国防动员重大规划、年度计划、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组织对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 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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