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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721289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局政务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统计、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局的预算;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报告和分析、编制部门会计决算等工作;负责各类经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及管理;负责专用票据、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兼管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劳动工资、考核奖惩工作;参与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工作,负责基层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群、统战、扶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旅游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61860860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旅游景区编制规划;组织研究民宿发展有关政策,负责民宿项目申报工作、发展规划、品牌创建、营销计划并贯彻执行;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指导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组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及服务标准制订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发展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民宿人才发展工作,制定人才引进、培训计划,提升民宿发展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其他需要研究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三)公共文化科 联系电话:029-82721978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镇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策划、组织和管理全县重大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指导好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各镇(街)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负责惠民演出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制定全县群众文化管理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精品生产。
(四)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29-82796256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拟定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研究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设立、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编制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计划,协调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产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协调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工作;负责项目招商工作,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负责指导全县旅游聚集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基础设施、道路交通、餐饮住宿、商贸购物、文化娱乐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划指导工作。
(五)文物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2732370
主要职责:负责文物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文物保护管理战略目标,编制文物保护和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博物馆、纪念馆立项、年审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历史文化名镇(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物及保护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指导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工作及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定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实施县级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史料的征集(收)、文物勘探、发掘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
(六)体育运动科 联系电话:029-82721977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全县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管理全县各体育社团和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健身气功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县竞赛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县级以上体育比赛,培育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布局、管理、督查和免费开放工作;负责培育全县体育市场和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2888050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行业管理政策和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实施。指导、监督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反恐、防范邪教以及 “扫黄打非”等工作;指导本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类社会组织的相关业务活动。对旅行社、导游和星级酒店等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指导、协调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督导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八)信息宣传科 联系电话:029-82721289
主要职责: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整体宣传策划和品牌塑造工作。指导部门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舆情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报送和新闻信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开展统计调查,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信息;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对外形象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协调全县旅游节庆、文化艺术、体育比赛和重大会展工作以及促销和展览活动,指导编制我县各类宣传资料;负责政府网站、旅游快讯等宣传工作;承担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的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创文、创卫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九)文物稽查科 联系电话:029-82732370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物系统安全工作、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相关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组织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群众文物保护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文物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29-82735900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工作;组织实施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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