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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职级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委托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029—82751266、82751690)
(二)建设科。负责制定城乡建设发展的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城建资金投资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的预决算审核;负责城建投融资及城乡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排水、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其配套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计划编制和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负责建筑物命名、更名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处理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及工程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政策制定和建设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负责编制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负责市政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和施工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推进小城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传统村落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负责依法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029—82866651、82752251、82751864、82866686)
(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科。负责拟订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拟订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负责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保障性住房进行资格审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房产交易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统筹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负责指导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029—82752103)
(四)燃气热力管理科。负责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城市燃气行业管理;负责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负责行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和监管,执行行业标准、规范;参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燃气举报、投诉;负责制定县级燃气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镇(街)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燃气行业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029—82866621)
(五)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8号)以及中央和省级、市级关于消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省级、市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制度、技术标准以及具体管理办法;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029—82730299)
(六)扬尘治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建设工地(建设阶段)和“两类企业”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各相关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督导全县建设工地(建设阶段)包抓监管和红黄牌挂牌制度,对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工地,裁定并督导监管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排查中发现出土工地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镇街和相关部门移交。(029—828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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