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办公室、移民搬迁科、移民搬迁管理服务中心、统征办、地矿二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规划科。负责灾后重建工作。
分管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行政审批科、处遗办、用途管制科、耕地保护科、物业办。负责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监察室、执法监察队、法规监督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矿产资源管理一科、基层国土所。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防疫等工作。
分管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