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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本中心日常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件、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中心党建、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按规定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国资所制定县级机关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协助县财政局采购中心负责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资产清查登记及报废处置报批相关工作;指导县级部门及镇街做好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系统的干部岗位培训、后勤工人技术培训等工作。(029-82721155)
(二)房屋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办公用房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县级机关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做好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维修、租赁、产权产籍管理和使用管理,做好有关房管档案、图纸资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县机关院内工程施工的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机关公共设施设备(包括暖气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及危旧住房改建项目相关事务性工作。(029-82721155)
(三)车辆管理科。贯彻执行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推广使用;负责全县新购公务车辆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公务车辆的调配使用、集体出行和重要接待活动的车辆保障;负责做好县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所属驾驶员管理、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所属车辆的安全、油料保障、维修和保险办理、理赔及相关审验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029-82731062)
(四)后勤物业管理科。参与研究拟订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重要设施设备管理、安全保卫、应急预防、人民防空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机关餐厅的各项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餐厅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和控烟工作;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承办本中心基建工程的资金申报、管理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中心保障工程项目、维保维修的论证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合同审核、施工质量监管、验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人员、车辆出入及车位的规范性管理工作。(029-82721155)
(五)公务接待科。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负责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负责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举办的公务接待、外出考察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定点接待酒店软硬件设施的检查、督促整改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县级部门和镇街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接待物资的采购、使用、损耗统计等痕迹管理工作。(029-82721155)
(六)公共机构节能科。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县级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价工作;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节能新产品新能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029-8273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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